为适应我县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凤阳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