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与《专业知识》(占7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幼儿教师岗位需面试,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1.5:1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成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等形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