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及历届普通医学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共招聘医学毕业生33名。采用笔试、实践技能考核、面试等方式综合评分,择优聘用。招聘计划和条件如下: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8日至5月5日,报名时应填写《凤阳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二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经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医改办(联系电话:0550-6711707;联系人:刘科长,手机号码:18098303680)。
地址:府城镇文昌街58号。
四、考试时间与入围办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拟招人数时,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考核和面试,不再安排理论考试;报考人数大于拟招人数时,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按照1:2进入考核和面试。
五、考试内容
1、医疗、影像、麻醉、口腔、康复和针灸推拿专业考试内容以现行本科教材为准。科目及分值为:生理学(10分)、病理学(10分)、药理学(10分)、解剖学(10分)、内科学(20分)、外科学(20分)、妇产科学(10分)、儿科学(10分)。题型为选择题,满分100分。
2、护理专业:理论考试采取笔试,考试内容以现行大专教材为准。科目及分值为:基础护理学(30分)、内科护理学(20分)、外科护理学(20分)、妇产科护理学(15分)、儿科护理学(15分)。题型为选择题,满分100分。
护理技能操作考核项目:鼻塞给氧法、静脉输液法、药物过敏试验法、肌肉注射法、单人心肺复苏术等。采取抽签方法决定技能操作项目。
3、药剂专业:考试内容以药学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内容为准。科目及分值为:药剂学(20分)、药理学(30分)、药事管理与法规(20分)、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30分)。题型为选择题,满分100分。
4、临床、护理、药剂、影像、麻醉、康复、口腔、针灸专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技能、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形象礼仪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护理专业面试和技能操作同时进行。
5、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50%、技能操作30%、面试20%比例合成。
6、临床专业研究生学历、护理专业本科生,不参加理论和实践技能考试。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招考岗位体检人选不合格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事科办理《全日制劳动合同》并组织岗前培训。
3、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及我院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
4、201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签劳动合同时不能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5、受聘人员上岗后,在2年内未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的,视为不合格,医院将解除聘用。
6、本次报名人员可继续按要求报考下一次的有编考试;本次录用人员参加下次有编考试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整个招聘过程在县医管办、卫生局领导和院纪委监督下进行,投诉电话:18955066966(潘书记)
8、本公告解释权归凤阳县人民医院。
凤阳县人民医院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