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滁办字〔2012〕51号)和《关于市工商联(总商会)机关编制调整的批复》(滁编办〔2014〕67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市工商联(总商会)在全市公开遴选2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对象
本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含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以下的派驻、分支机构)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法律或中文专业;
3、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岗位),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2月1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2月11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陆滁州先锋网、市人社局网站或市工商联网站下载并填写《滁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公开遴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到市工商联机关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月11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滁州市工商联办公室(滁州市琅琊东路180号 电话3033653)
4、资格审查:由市工商联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相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市工商联于2月13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3月8日-10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市政府所在地。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①面试人员按遴选计划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策划与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察和体检
按先考察后体检的顺序进行。根据职位遴选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考察工作由市工商联负责。市工商联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对考察合格的遴选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遴选单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要求产生缺额的,按有关遴选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产生缺额的,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在考察环节和体检环节分别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市工商联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社局网站、滁州市工商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滁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