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直(参公)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第二批)
2012-11-20 14:39: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宣城市2012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09〕43号)、《关于注重从基层

宣城市2012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09〕43号)、《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精神,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宣办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2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科员及以下职位公务员(工作人员)6名,其中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4名,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要求见选调职位简章。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机关职位选调对象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市开发区选调生)。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选调对象为:经省批准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选调对象范围可放宽至县(市、区)、乡镇(街道)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工作人员、市开发区选调生),选调后实行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2009年前(含2009年)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8.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务员(工作人员)选调的公告和职位简章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crs.gov.cn)、宣城先锋网(www.xcxf.gov.cn)、宣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之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简章布的电话与选调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2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8日9: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本次选调采用报考者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网上填报后,报考人员须从宣城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宣城市2012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其任免机关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11月28日11:3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选调单位(传真号码见选调单位职位简章)。

  3、资格审查。各选调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宣城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11月26日9:00至11月28日17:00。

  4、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11月28日17: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1月29日11:3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部门。选调部门应在11月29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于11月30日9: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对个别特殊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于11月30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选调部门于11月30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12月6日起可从宣城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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