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蚌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蚌办发〔2017〕24号)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蚌山区文广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协管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各岗位条件所列的年龄,均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人事人才网站、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名结束后相关信息在蚌山区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9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蚌山区政府七楼文广旅游局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考生签名手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4)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
蚌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蚌山区文广旅游局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关注蚌山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由蚌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两个部分。总成绩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蚌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2)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有专业特长的,在政府主管部门或文联直属行业协会组织的音乐、舞蹈、摄影摄像及相关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在总成绩加5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在总成绩加3分,获得市级奖项的在总成绩加1分(不累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面试成绩相同人员按照专业知识高低排序。体检参照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将进入蚌山区招聘人才库,如工作需要,可从人才库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区文广旅游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聘。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蚌山区同类职工待遇执行,由定额工资每月2000元+单位买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和绩效考核奖两部分构成。每月绩效考核奖200元,经考核合格年底一次性发放。
监督及咨询电话:
蚌山区纪委:0552—3137163
蚌山区委组织部、编办 :0552-2046259;
蚌山区人社局:0552-3137132
考务咨询电话:0552-3137132
本公告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登录蚌山区政府网查询,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蚌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开招聘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协管人员岗位计划表a.xlsx
2017蚌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开招聘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表a.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