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招聘编外财务工作人员1名,从事住房公积金有关财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无不良记录,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具有电算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及相关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3、熟悉电脑记账和会计电算,对数据比较敏感,工作仔细认真,责任感强;
4、工作的稳定性较好,服务期不少于3年 ;
5、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在财务管理工作岗位工作两年以上者优先。
二、人员性质及工资福利待遇
所招人员性质为编外工作人员,采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市中心规定工资待遇,并随着在我部工作时间有所增长,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4月2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地点: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泗县管理部(东城美郡东门林业局办公楼二楼综合股)。
3、报名时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咨询电话:7024655,18055761900,联系人:谢威。
四、聘用办法
初审合格后,组织相应测试,测试内容为账目处理、电脑记账、财务核算、仪容仪表等,择优聘用,对拟聘用人员,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泗县管理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