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15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泗县国土资源局六楼621室。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注意事项:1、现场审查时须留存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复印所需材料。
2、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3、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邮件、邮箱、传真等形式的资格复审材料。
联系电话:0557-70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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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