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院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并报经区委、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检察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名额
从全国政法系统中具备公务员资格的工作人员中选调检察人员2名,有检察工作经验,从事反贪、公诉等检察主要业务部门工作的或取得法律硕士学位的优先。
三、选调条件
(一)热爱检察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遵纪守法,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三)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四)具有三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助理检察员、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律职务的,年龄放宽至38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六)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调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 3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者到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蚌埠市友谊路895号);网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传真至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或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bbyhjcy@163.com)。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
(1)如实填写《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律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复印件;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禹会区公选检察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选调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面试
1、笔试:业务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检察院共同命题,考试内容等另行通知);
2、面试:与组织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四)考察、公示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根据面试、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禹会先锋网、禹会区政府网和禹会区检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资料原则上不予退回,我院将依法保护报考者个人信息。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友谊路895号
邮编:233010
联系人:董徽斌
电话:0552-4195107;0552-4195118
传真:0552-4195118
电子邮箱:bbyhjcy@163.com
中共蚌埠市禹会区委组织部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