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为拓展检测业务,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做好检测服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建筑材料试验员4名。
三、岗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报考专业范围:专科学历的要求材料类、土建施工类、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历的要求力学类、材料类、土木工程专业;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22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太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二楼办公室(太湖县新城龙山路37号)。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实际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同底版两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3、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2)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总分值100分)
笔试内容: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有关理论知识,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有关知识,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考试时间:2015年6月6日上午9:00-11:30。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5 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原报名地点领取)。
2、面试(总分值100分)
对考生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方面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考核及公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
五、聘用
1、考生一经聘用,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受现有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2、招聘单位不提供住房,招聘岗位人员需经常到工地现场,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聘用本地户口人员。
3、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考生需向招聘单位进行书面承诺,被聘用后低于服务年限离职需按劳动合同约定向招聘单位赔偿违约金。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太湖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县住建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以太湖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联系电话: 0556-4160977 (县质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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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