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协管员15名,其中10名男性,5名女性。
上述招聘岗位为编制外性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本县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5日至1997年2月25日期间出生);男身高168厘米以上;女身高158厘米以上。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定远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定城镇严桥路47号)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5日 — 3月2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辖区派出所证明(无犯罪记录)。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填写《定远县城管执法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缴纳考试报名费每人45元。
准考证3月12日---13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办法及体检
1、笔试
笔试试卷卷面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上午8:00---10:00,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写作等知识,不指定教材。(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体能测试
经过笔试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2.5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1000米跑≤4分35秒,纵跳摸高≥265厘米;女,800米跑≤4分30秒,纵跳摸高≥230厘米(测试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和具体测试时间见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进行体检,如遇总分相同,分别按本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年龄轻的顺序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和规程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考察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重点考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将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
五、待遇
这次招聘的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福利待遇为1200元/月,并视情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政策规定由个人足额缴纳,单位承担的缴纳部分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工资和单位缴纳的保险由财政综合预算安排,具体保险业务由用人单位到县人社局统一办理。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名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各项权利,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县人社局、城市执法局具体负责指导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七、其它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50—4288045
县城管执法局0550-4285035
定远县城管执法局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