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委托市劳务合作中心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4、全日制本科。计算机、中文、法律及相关专业(含应届毕业生);
5、热爱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心强,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工作待遇
月平均收入2000元(不含办理五险)。
四、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由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市劳务合作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体验等相关工作。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26日—2月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2月7日17:30时。地点:滁州市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 0550-3032428。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等材料。
3、应聘人员须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劳务合作中心会同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负责解答。
(三)组织考试
笔试,由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市劳务合作中心共同组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和把关,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笔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劳务合作中心网站和滁州市群众工作部(信访局)网站公示7天,监督举报电话:3022493。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的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录用后与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合作中心派遣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从事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本公告由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负责解释。
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
滁州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