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黄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本区招聘电脑速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爱岗敬业;黄山区籍,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电脑打字记录操作;在城区能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8536142),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交近期1寸证件照2张。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2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届时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速录考试和面试二部分组成。
(一)速录考试
速录考试采用听打方式,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照速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基本知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组织形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照速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
四、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速录成绩排序。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待遇
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不合格予以解聘)。月基本工资1100元,另外根据工作业绩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
黄山区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