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7人公告
2012-08-15 14:10: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福利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
        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福利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护理和保育人员岗位5名,教育或心理咨询岗位1名,社会工作者岗位1名。

  二、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胜任岗位需要,身体健康。

  (一)护理员和保育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左右;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具有护理专业学历和从事老年、儿童、饮食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社会工作者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社工专业),具有助理社工师以上职称;

  3、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三)教育或心理咨询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教育相关专业或心理咨询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证书。

  3、从事幼教、特教或心理咨询工作者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下载《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好后,于8月17日下午5:00前交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铜陵市北京中路750号,联系人:许赛玲 叶玮,联系电话:2820344);市民政局人事和法规科联系电话:2882770,联系人:高洁。

  在报名的同时,本人应向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结束后经局人事法规科审核。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具体时间事宜另行通知。

  3、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包括日常表现、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

  由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对考察确定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执行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情况正常,予以聘用。如有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按规定不予聘用。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护理员和保育员月工资1000元;社会工作者和教育或心理咨询工作者月工资1400元。

  2、试用期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聘期2年), 护理员和保育员月工资1000元,社会工作者和教育或心理咨询工作者月工资1600元,同时享受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另缴纳单位应承担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工资,由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承担。

  3、本公告由市民政局人事和法规科负责解释。

  附件:《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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