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淮北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174人
2012-08-15 14:04: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44号)要求和统一部署,现将2012年淮北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12年淮北市开发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174个,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淮北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淮北籍及在淮北境内高校的安徽籍离校2年以内(2011、2012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已进行失业登记且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三、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争择优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五、待遇和管理

  (一)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其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同类别街道(乡镇)、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确定。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劳动关系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淮北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岗位管理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并及时检查,指导做好公益性岗位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用人单位需每季度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上报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工作的情况,人员变动要随时报告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及时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2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6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9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到淮北市人才服务中心(淮北市淮海中路28号)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七、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0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淮北市相山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八、复核、体检和公示

  复核、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复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九、聘用上岗

  复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十、其他事项

  招录工作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bshrss.gov.cn)、淮北人才网(www.wbrc.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等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省基层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将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和有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本《公告》由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5771(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报名咨询电话:0561—3050620(市人才服务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966(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hzgwyw.com/upload_files/article/1364/201208/30_1345010611_8887329.xls

  监督举报电话:0561—3053279(市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淮北市2012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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