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文件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徽商职业学院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7年11月18日8:00—16:00
2.地点:徽商职业学院紫蓬校区励学楼二楼阶梯教室,考生请按专业测试通知书的要求到指定场地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以当天抽签顺序确定。
4.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二、专业测试方式
根据岗位特点,3000492、3000493、3000494、3000495、3000496、3000497招聘岗位均采取试讲加答辩方式进行,总分共计100分。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测试人员按抽取的试讲内容,提前30分钟封闭备课,试讲2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所有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宣布。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专业测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省国资委、徽商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和省国资委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社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