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安县人大机关等18家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为规范县直机关公务员补充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县人大机关等18家单位面向全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24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职位及计划
本次县人大机关等18家单位公开选调24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详细情况请查看《2017年来安县人大机关等18家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对象:
我县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其中:副科级干部需任职满一年以上,选调后安排到科员级岗位工作,仍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参加公开选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其中: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以后出生;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建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其他不适合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和方案、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征得本单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2日,报名地点:来安县人社局公务员局,报名咨询电话0550- 5611355 。报名前从《来安先锋网》、《来安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17年来安县人大机关等18家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六、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数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选调计划数。因不足规定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七、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八、考察
根据选调职位名额和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来安先锋网、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来安县委组织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