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现就公开招聘聘用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员共12名,其中:
岗位1:稽查大队食品监管岗位1名,食品相关专业。
岗位2:稽查大队药品监管岗位1名,药学相关专业。
岗位3:稽查大队市场监管岗位2名,法律、知识产权相关专业。
岗位4:稽查大队特种设备监管岗位2名,机械、机电类相关专业。
岗位5:莲花、锦绣、芙蓉、海恒、临湖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岗位各1名,食品相关专业。
岗位6:高刘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岗位1名,食品相关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者须于2月19日前下载并填写《合肥经开区聘用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员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发送至邮箱:52haojob@sina.cn。实际报名以参加现场确认情况为准。
(二)现场审核
1、时间:2月20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科创大厦2#楼二楼)。
3、有关材料:采取现场审核材料的形式,考生需携带填写的《合肥经开区聘用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员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岗位开考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将削减招考岗位数或取消考试。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8:30(暂定)
面试地点:管委会东二楼1209 (候考室)、1211(面试室)、1210(等候室)。
(四)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档案审查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符合优先条件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放弃的,所空名额依次有效递补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hetda.com)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和档案审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上岗人员由区人才中心实行代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不少于三年,实行试用期三个月。上岗人员需于劳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个人档案转移至区人才中心进行档案审查。档案审查没通过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待遇
上岗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合肥市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办理五险一金。
五、其他
(一)如报名人数过多,则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发补充公告通知,面试时间也相应调整,请各位考生关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hetda.com)。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用,不计入面试成绩,最终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咨询电话:
人 才 中 心:0551-63804856吴老师
市场监督管理局:0551-63821537蔡老师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