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宣城市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16-11-09 15:26:32   来源:华政教育   评论:0 点击:

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

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6年下半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专业技术岗位26名,管理岗位6名),具体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2016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6年下半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及本网站首页网站导航的郎溪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ahlx.gov.cn/web/Channel.aspx?chn=407)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首页网站导航的郎溪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ahlx.gov.cn/web/Channel.aspx?chn=407)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人事管理科(郎溪县 建平镇 大岩路109号),联系电话:0563-702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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