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一)文员14人:公安窗口文员;
(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助考员7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安全维护,路考随车人员;
(三)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2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算机系统应用、维护。
分岗位报名、录取,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文员:
1、年龄在18至35周岁,男、女不限,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电脑操作熟练,会Word文档、Excel文档的编辑应用、邮件收发、软件下载安装;
(二)助考员:
1、年龄在18至35周岁,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持有C1以上驾驶证,具有三年以上驾龄;
3、实际道路驾驶技术娴熟。
(三)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
年龄在18至35周岁,男、女不限,具有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应用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长丰县公安局在聘人员不得报名,同等条件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四、报名
报名地址:长丰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县公安局二楼),
联系人:田国美;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8∶00至3月2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助考员)原件,填写《长丰县公安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缴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技能考试
(一)文员、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考试内容:
电脑实际操作:电脑打字、Word文档、Excel文档的编辑应用、邮件收发、软件下载安装。
统考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15∶00-17∶00。
(二)助考员考试内容:科目二场地、科目三道路实际驾驶技术考试。
以上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招聘岗位设定人员数量,按照2∶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驾驶证等相关材料。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长丰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拟于2016年4月5日15:00-18:00进行。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7人。满分100分,每个考官最高可打2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下五人的合成分就是考生得分。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技能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最后成绩,技能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长丰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日。
十一、签约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长丰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初期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参照长丰县公安局现有聘用人员同等标准执行,购买五项保险。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长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周岁计算日为201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0551-62728349
监督电话:0551-6272832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长丰县公安局
2016 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