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审判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招聘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各岗位聘用人数及专业要求:
(1)财务岗位1名,为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
(2)综合材料写作岗位1名,为法学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新闻学专业;
(3)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3名,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或网络工程专业;
(4)书记员岗位3名,为法学类等专业。
各岗位具有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与单位签订三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必须服务满三年)。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下午至3月22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一张等材料到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大厅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进行笔试测试。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办理社会保险,月工资面议。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75号(屯光大转盘边)。
联系电话:0559-2356045(黄先生)(谢女士)
0559-2353130(曹女士)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