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和县领导同意,县直工委等6家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把业务精干,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激励干部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开拓创新,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面向全县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乡镇公务员报考需在乡镇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在乡镇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均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3、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13日;
报名地点: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电话:5033424;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电话:5027576。
报名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乡镇)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
四、考试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于2015年11月20日分别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
按照选调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1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参加面试人员于11月27日分别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有关事项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考察对象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负责。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一次。
六、监督检查
本次选调工作,由霍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指导。
中共霍山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
霍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