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前江消防站2015年招聘专职消防员10人公告
2015-09-01 22:57: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安徽贵池前江工业园区消防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前江园区及周边乡镇抗御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

为进一步推进安徽贵池前江工业园区消防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前江园区及周边乡镇抗御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消防队员,主要担负消防执勤任务,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计划征招10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男性,初中以上文化,身高不低于1.65米,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7年1月1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现役士兵体格检查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取得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者优先聘用。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指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ahgc.gov.cn)、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crs.gov.cn)、池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ahczhr.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8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翠微苑梅龙路1号,电话:0566-3214808)。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退役军人另需提供退役证件及复印件、持B2以上等级驾驶证考生另需提供持B2以上等级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表。

3、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函[2007]162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55元/人。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区消防大队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体能测试须知》。

(三)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达到其中三个项目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试合格。

2、加分:持B2以上驾驶证的或退伍军人各加10分。各类加分不累计。

3、考试时间:领取《体能测试须知》和《体能测试单》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地点为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考试具体地点见《体能测试须知》)。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能测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上午8:30(遇雨顺延)。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等额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招聘合同期及待遇

1、招聘合同期: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对象,实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经考评合格,可续签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聘用对象试用期满签订劳务合同后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考评500元,高危行业补助每月120元,通信补助每月80元,夏季降温费每月70元,冬季取暖费每月70元。在消防部队工作每满一年,加基本工资100元。

3、保险待遇: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消防员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行二十四小时执勤制度,日常采取三班轮休机制,确保每周轮休两天。

2、本次考试工作由前江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区消防大队共同组织实施,区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务进行指导,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前江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6-3220728

监督电话:0566-2022589

贵池前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贵池区消防大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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