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皖人社秘〔2015〕104号)文件要求,按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人员名单、统考笔试成绩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统考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行政楼一楼学生就业咨询室。
乘车路线:安徽行政(经管)学院北门望江东路由东向西通车,可乘8路、111路、108路、134路、163路、705路到省立儿童医院站下向西20米;安徽行政(经管)学院东门徽州大道,可乘快速公交1路、4路、11路、14路、60路、116路到卫岗站下。
联系电话:0551-63442885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 “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需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并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岗位代码为300574、300575、300577、300579、300582、300583、300584、300586八个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300576、300578、300585三个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300580、300581二个岗位采取理论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试讲。试讲是指按指定内容,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封闭式备课,当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组织课堂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等。要求内容充实,教学结构程序设计合理,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无知识性错误。试讲内容根据所学专业,随机抽取指定教材的章节,提前60分钟封闭备课,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
2、结构化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征要求,采取答辩方式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专业素养和技能、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与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3、理论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测试时间每人20分钟。
4、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5、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5年6月28日。
2.地点: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综合培训楼。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各考官组分别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党委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442885
监督电话:0551-63475369
201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