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亳州市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2015-04-22 16:31: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按照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司通〔2015〕1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按照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司通〔2015〕12号)规定,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36名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含需重新确认的18名原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设置和职责

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由市司法局在辖区范围内选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不得兼任。

二、人民监督员的名额和分布

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36名。名额分布如下:市直12名,涡阳县6名,蒙城县6名,利辛县6名,谯城区6名。

三、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年满二十三周岁;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6.身体健康;

7.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或者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者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由选任机关商请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进行。

(三)报名材料:经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均需提交《人民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1)2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照片为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人民检察院原选任的人民监督员符合选任条件、任期尚未届满且自愿留任的,在申请重新确认时需提交《人民监督员重新确认表》(见附件2)2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人民监督员聘书复印件1份。照片为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四)报名材料的提交:本次新选任和重新确认的人民监督员的报名可以邮寄报名材料,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邮寄报名材料的应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标注"人民监督员选任"字样,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选任程序

本次选任工作分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和公布名单等程序。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择优提出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并从其他报名人员中补选。经考察合格的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名单,在市司法局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

原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一并进行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和公布名单程序。

六、联系方式

亳州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 0558-5126050

地址:亳州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2楼 邮编:236800

涡阳县司法局 0558-7212413

蒙城县司法局 0558-7622053

利辛县司法局 0558-8812519

谯城区司法局 0558-5522631

邮箱地址:bzrmjdy@163.com。

本公告电子版及申请表格可在市司法局官网下载。

本公告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2015年4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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