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将2015年当涂县环保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详见附件),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ahdtrsj.gov.cn/)、当涂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ahdtrsj.gov.cn:8080/)、当涂县环境保护局(http://hbj.dangtu.gov.cn/)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3月11日-1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环保局共同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当涂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黄池路人寿保险公司东侧100米)。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1)报考人员填写《当涂县环保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2015年3月26日—27日在原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环保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综合常识、判断推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环保局共同实施。
2、考察:由县环保局负责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前,当涂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ahdtrsj.gov.cn:8080/)网站上公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劳务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聘用人员工资由县环保局参照本局现有劳务人员待遇标准核定,办理养老、医疗(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等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98729(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0555—6798771(县人社局事管股)
0555—6740816(县环保局)
监督电话:0555—6732715(县监察局)
五、其他
当涂县环保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ahdtrsj.gov.cn:8080/)、当涂县环境保护局(http://hbj.dangtu.gov.cn/)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环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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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