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根据《六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
2、热爱政府法制工作,肯于吃苦、善于钻研、甘于奉献;
3、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
6、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六安市长安南路行政中心5号楼302室)
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3379747。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市法制办网站下载)。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个人工作学习情况总结(手写),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2、考核。报名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核。考核分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拟聘用人选需要在县级二甲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束后进行资格政审。
4、公示聘用。对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5、签订聘用合同。拟招聘人员经选拔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由第二名递补。聘用人员按六编办〔2013〕35号文件实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并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备案。
五、薪资待遇
薪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福利按市统一标准执行。
附件: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