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招投标协会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位
法学专业1名、工民建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六安市人才市场(六安市梅山中路48号)。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格一份。
五、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当场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报名结束后,对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3人以上的,即达开考比例1:3,实行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招考录用(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职位报考人数在2人以下的,直接进入考察比选。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职位取前2名进入考察。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进行政审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届时直接通知本人。
八、聘用与待遇
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由招投标协会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入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每月工资不低于2400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保,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招投标协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378676
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六安市招投标协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