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建功立业,现将《2014年度宣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本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确定的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35周岁以下、产业发展急需的副高级职称人员,重点是国家“985”、“211”高校毕业生;
2、3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产业发展急需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3、取得国家注册职业资格的造价工程师、土木工程师、环保工程师、验船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等高级职业资格人员。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有关信息通过安徽人才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宣城先锋网、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成绩等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3)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4)填写《2014年度宣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
通过邮寄或网上报名方式的,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邮寄或发送邮件(材料扫描件)至宣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xcsrcb@126.com),邮编242000。
2、市人才办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审查合格人员择优通知参加面试或面谈。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市人才办常年受理报名。
(三)面试(面谈)
1、面试(面谈)由市人才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面试(面谈)时间、地点视情通知。
(四)办理手续
经面试或面谈确定拟引进人选后,由市人才办会同市编办办理引进手续。对特殊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由市人才办会同相关单位专项办理。
三、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费、按月享受生活补贴等待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宣城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宣〔2012〕81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宣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宣城市人才办 0563-3012126
宣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