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 政治合格,原则性强,爱岗敬业,甘愿奉献,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面相姣好,思维敏捷,会说普通话;
2、 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复员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2014年应届在读大学生,持学校准予应聘者毕业证明可以报名);
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高:男性170cm(含170cm)以上;女性165cm(含165cm)以上;
5、 同等条件下,退伍、复员军人和有专长的优先录用;
6、 受过党纪、政纪和治安、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不予报名;
7、 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九华山风景区内从事旅行社、旅店、餐饮、客运业等行业,经营期间有违反风景区相关规定,受到风景区公安局、执法局、交通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门票所等任何一个部门查处,有不规范经营、偷、逃门票行为的不予报名;
8、 有传染病、慢性病、皮肤病、不能从事室外作业的等人员不予报名;
9、 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应聘岗位。
二、 聘用岗位
1、 办公室文秘1名,
2、 售票员3名,
3、 验票员6名(男性)。
三、聘用程序及待遇
聘用程序:办公室文秘、售票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票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被正式录用者,按《劳动法》规定,进行试用期的人员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待遇: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800元/月发放,试用期满后所有待遇参照现有聘用合同制工标准执行。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技术等级证书和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近期个人表现证明原件,
2张2吋近照报名。
报名地点:九华山门票管理所办公室(九华新街)
联系电话:(0566)2821761
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2014年1月10日
九华山门票管理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