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国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2013年宁国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3年宁国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和计划详见《2013年宁国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要求的以此类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grsj.gov.cn)、宁国市人才网(www.ngrcw.com)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月1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3年宁国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用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计划所需要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在公立或私立学校任教经历,报考宁国中学高中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小学、中学及以上学校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在编在职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每科45元。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由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5、其他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因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12月16日到宁国市人社局公务员科(市政府大楼五楼)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相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应聘国有资产投资运营中心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省情、市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应聘宁国中学高中教师人员考《教育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1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于12月20日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有关证件、加分申请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对笔试成绩(含加分)设定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进入专业测试(面试)。
(四)专业测试(面试)
1、专业测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面试)方式:由宁国市人社局在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
3、专业测试(面试)考官组成:专业测试(面试)考官组由7名外聘考官组成。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4、当某一岗位为一专业测试(面试)组,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专业测试(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当两个以上岗位为一专业测试(面试)组,参加某一岗位专业测试(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专业测试(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同一考官组所有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员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4、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工作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与考察对象确定。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3、体检。应聘非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3〕58号) 以及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以及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考生须提供所有相应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在拟招聘人员有关信息公示结束前,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招聘人员有关信息公示结束后(下列第2项情形除外),不再递补。
1、拟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招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结果均在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国市人才网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叁份)、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63-4036101 联系电话:0563-4036683
2013年11月20日
附:2013年宁国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2013年宁国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对照.doc
2013宁国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