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行资格复审和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16日8: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521房间(合肥市屯溪路272号)。
电话:0551—4678295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1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并于当日7:40前到省审计厅考务办公室(厅人事教育处)报到、签字、抽签。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地点:省审计厅10楼会议室(合肥市屯溪路272号)。
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得出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经济责任审计职位差额2人,其他企业审计、投资审计、文秘职位差额1人)。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按照有关要求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551-4678295
监督电话:0551-4687732
安徽省审计厅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