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的对象及条件
选派到乡镇挂职锻炼的干部,须是县直机关公务员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乡镇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
5、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二、公开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领导能力测试、县委决定等程序进行。此次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工作与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一并进行。报考到乡镇挂职锻炼的人选,符合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条件的,可同时报考其中一个职位。
1、发布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过《肥东报》、肥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肥东先锋网等媒体和其他有关形式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县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报考者,可以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并附电子版(电子照片需采用JPG格式,比例为4:3,文件大小要求在40K以内)。报考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参考资格。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职位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足的按比例减少应选职数。
4、领导能力测试。以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主要以领导工作情景案例为测评内容,以报考者在电脑或试卷上直接对每个案例中不同解决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等级评定为作答方式,对报考者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测评。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5、县委决定。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能力测试得分情况,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提出挂职干部提名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县委常委会采取票决的方式,确定挂职干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