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由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 × 60%+面试最终成绩×40%,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