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集团公司审计部及派驻监督审计机构队伍,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派驻监督审计机构人事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人资制〔2017〕232号)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决定面向华电系统内公开招聘审计空缺岗位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 注重德才兼备的原则;
3. 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为人正直坦诚,忠诚华电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 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制度和规章标准,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并且了解相关的前沿信息和知识。
3. 在以往的工作岗位上取得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风险识别能力,善于学习和创新,拥有良好的综合归纳、沟通联络和文字表达能力,适应能力较强。
4.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章遵纪、廉洁从业,勤勉尽责、作风扎实,善于合作共事,团队意识好,工作关系融洽。
5. 具有较高的情商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没有可能影响工作的家庭困难,能够适应长期出差的需要。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可由二级公司或基层单位直接推荐、也可自行报名。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doc”格式命名;应聘者还需同时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以上所有文件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zip”格式命名打包;打包文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备注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单位”。
单位直接推荐的应聘者应在报名表上加盖二级公司的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印章,自行报名的应聘者可不用加盖。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17:00。
(二)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三)上报审批
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履行集团公司审查程序,根据审查意见办理人员备案或批复手续。
(四)公示与试用
1.公示。拟聘用人选在公司本部网站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2.试用。拟聘用人选公示没有问题的,予以试用半年。试用期间,各单位不得调整其原有岗位及待遇。
(五)正式录用
试用半年后,经考核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胜任或因故不适合留任的,回原工作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面试前不接待来访。
3.应聘者经考核合格后执行招聘单位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金茹
ru-jin@chd.com.cn
审 计 部:袁洪勇
010-83566922 1870109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