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国土资源局、芜湖县自来水厂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芜湖县国土资源局、芜湖县自来水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年龄等必须符合《芜湖县国土资源局、芜湖县自来水厂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信息作出承诺,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3比例,由两个招聘单位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综合常识、时政和写作等三个部分),卷面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与笔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体检。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按下列方法确定:
(1)依据学历高低确定。学历高的参加体检;
(2)学历相同的,按其在高校学习时,必修课的平均成绩高低确定。成绩高的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人选缺额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核。考核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及学业完成等情况。同时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5、公示与聘录用。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两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1、工资待遇。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保。
2、合同管理。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需服从聘用单位的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安排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随时解聘。县自来水厂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正式职工。
五、有关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30日上午8:00-下午4:30;
报名地点:县国土资源局在湾石路县行政四号楼4楼409室(县消防队对面);县自来水厂在县自来水厂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老二小旁)。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1月8日,准确时间见准考证。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和考试成绩只在网上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芜湖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whx.gov.cn/)。
本公告由县国土资源局、县自来水厂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国土局:0553-8811008、0553-8828587
县自来水厂:0553-8822960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芜湖县自来水厂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