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人民法院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促进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砀山县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
1、聘用制书记员6名;
2、聘用制辅警3名(2男1女);
3、聘用制驾驶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无违法违纪情况;
2、聘用书记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是计算机打字速度较快者优先;
3、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2,且无生理缺陷;
4、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后出生);
5、聘用制辅警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退伍军人优先;
6、驾驶员驾龄在3年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0岁。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 年8月8日前。
(二)报名地点:砀山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南关红绿灯南200米路西)。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退伍军人带退伍证。
四、录用程序与方法:
报考按照报名、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步骤进行。
(一)技能测试:(50分)
1、书记员: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听声录入和听写记录。计算机听声录入占技能测试成绩的80%,听写记录占20%。
2、法警:技能测试为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驾驶员:实际路考测试。
(二)面试内容及评分:(50分)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面试结束后,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和依次录用。
(三)考察:
1、考察由砀山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了解被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全面准确把握招聘人员的情况。
2、经考察发现考察对象受过刑事和纪律处分或存在其他重大问题时,均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四)技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聘及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800元。
2、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或经考核为不合格的,视为解除聘用关系。
4、招聘对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5、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
6、聘用制书记员、基本工资每月1000元(另统一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社会保险及工作所需制服)。
报名联系电话:0557-8028615
砀山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