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庐江县县直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2016-07-31 15:09: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合肥市庐江县2016年上半年县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合肥市庐江县2016年上半年县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考试总成绩,现将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表),并就体检和考察有

合肥市庐江县2016年上半年县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合肥市庐江县2016年上半年县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考试总成绩,现将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表),并就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请体检入围人员于8月1日(星期一)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领取《体检通知书》。

  1、体检时间:分两批进行,第一批8月2日,第二批8月3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当天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400元左右(由考生自理);

  3、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2)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4)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对于其他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同时可开具调档函。

  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即为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中心的考生可在体检当天或之前到我县人社局开具调档函)。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与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联系电话:0551—87336963)。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即政审材料);

  3、户籍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现工作单位、学校按招聘《公告》要求出具的相关表现材料(证明材料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4、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未婚人员也须提供);

  5、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因毕业证未发放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并提前在学信网注册,考察时验证。

  三、其它要求

  上述考核材料须在8月15日前统一交县人社局事业科(文昌路66号305室),也可在体检当日或之前提交。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材料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考核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551-87312016(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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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肥庐江县县直单位招聘体检名单.xls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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