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亳州市直单位遴选32人公告
2016-04-07 09:59: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一、遴选计划计划遴选工作人员32名,详见职位表。二、遴选范围(一)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在编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32名,详见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一)行政机关、参公单位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事业单位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报考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报考事业单位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或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


3.由下级机关转任(或调动)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年度考核近2年来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16日之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6年4月21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22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6年4月26日至4月27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各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4月28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其中,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亳州市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岗位的,须提供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组面试平均数或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最后一名合成成绩如有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以考察结果由单位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九、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


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时,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调动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考务、技术咨询:0558-5118606


政策咨询:0558-5132016


监督举报:0558-5573595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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