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环保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专业
全日制本科学历,环境保护类专业。
(三)年龄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三山街道三华路1号,市区方向乘坐48路、特1路到比华利山庄下车)。报名时间为3月30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皖人社秘〔2013〕 208号文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按规定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网站(http://cjdq.wh.cn/)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参照《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16522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16523
长江大桥开发区人社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