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档案馆招聘公告
2016-03-01 15:03: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档案馆(治淮宣传中心)是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主要负责治淮档案管理和治淮宣传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治淮档案馆(治淮宣传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按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档案馆(治淮宣传中心)是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主要负责治淮档案管理和治淮宣传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治淮档案馆(治淮宣传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按照《淮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委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职位名称

工作内容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政治面貌

《治淮》杂志编辑部编辑

审查、编辑稿件;参与出版物的编辑、校对、出版发行工作等

1

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新闻采编部编辑

要事要闻影像、资料的采编、编辑制作和日常管理等

1

新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治淮陈列馆摄影美术编辑

重大事件及治淮工程图片资料整理、保管与设计工作等

1

艺术设计、美编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我单位(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报名。

  邮件报名:应聘者下载"水利部淮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将登记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必须于报名截止前予以电话确认。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5日

  我单位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根据通知,携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居民二代身份证来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准考证等有关事宜。

  应届毕业生需持学生证等材料。

  社会人员需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等材料。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办理时间:2016年4月8日

  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取消此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淮河及治淮有关知识、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3名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的5∶5加权计算出应聘者的总成绩,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1名应聘者参加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根据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我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时间:2016年4月11日上午(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2016年5月底前

  (四)聘用

  考核合格者名单将在淮河水利网、治淮档案馆(宣传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后,我单位将向拟聘用人员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通知》,在规定时限内,聘用者持聘用通知到我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据此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我单位对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用期和聘用期间的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体检费用由我单位统一支付。

  2、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回避。

  3、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淮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婷

  联系电话:0552-3093185

  电子邮箱:zhangting@hrc.gov.cn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档案馆216房间

  邮编:23300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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