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岗位用人紧缺需求,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拟向全市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的范围面向社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人员。
三、招聘计划
单 位 专 业 数量
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中文类、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类,男女不限 4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含职业资格)等能力条件;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按照通知、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时间:2015年12月28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1月13日,工常工作(报名时不收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金色阳光大厦十楼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咨询电话:0563-271900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三)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拟于2016年2月1日,上午9:00-11:00分;
面试时间:拟于2016年2月15日,下午2:00-5:30分。
考场地点:金色阳光大厦十楼市民政局会议室。
3、考试内容
笔试由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采取结构化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如果体检、考察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分别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市民政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六、福利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待遇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为2600元/月(含午餐补贴)。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