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证处是寿县司法局的直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为国家证明机构。因工作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证员助理2名,因经常到乡镇核证,所以招聘男性至少一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品行良好;
(二)寿县户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年满23周岁(1992年12月24日前出生)至30周岁(1985年12月24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 (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应聘须知:
1、报名时间:自2015年12月24日起至2016年1月5日止,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寿县司法局四楼公律股(406室)
联系电话:0564-4220103
3、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亲自报名,并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报名时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司法考试分数条)及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预审合格者,寿县司法局确定考试时间后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命题参考普通高等院校现行相应层次教材,包括基础理论、法律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2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成绩合成
应试人员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6比例合成为总成绩。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局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最低分分别为60分。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出现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公示一周。
十、聘用与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窗口补贴 +误餐补助 +五险。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人民政府网司法局信息公开板块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司法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 0564—4220103 监督电话: 0564—422736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寿县公证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