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书记员。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书记员,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马鞍山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派遣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法学和文秘专业优先。
3、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7年9月1日)。
4、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不得报考派遣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司法机关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者在马鞍山市人才网(www.masrc.com.cn)下载《招聘派遣制书记员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后同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3张1寸免冠照片一并提交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4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2、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
五、考试、面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和庭审模拟记录,各占考生总成绩40%。计算机测试为看打中文录入,庭审模拟记录为听写选定材料。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20%。
2、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考试、面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将拟招聘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马鞍山人才网(www.masrc.com.cn)进行公示。
八、签订派遣合同
公示期满没有举报或者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九、收入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1200元,试用期合格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考评,由基本工资、庭审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合计2300元至2900元。
派遣制书记员在聘用期间依法享有“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聘用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提供住宿。因公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66855
联系人:司先生
附件:招聘派遣制书记员登记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