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自来水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择优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3、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给排水、工民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同等条件下,给排水专业、具有造价员证书的优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大厦303室)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1寸证件照3张。
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3日—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补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日期另行通知。
报考人数与拟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则取消本次招聘考试。
五、考 试
(一)笔 试。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给水工程施工、给水工程预算专业及相关基本知识。
(二)面 试。原则上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胜任本职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两年一聘,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总额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第一年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他福利待遇享受正式人员同等待遇;
一年期满定级后工资标准234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他福利待遇享受正式人员同等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黄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