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报考芜湖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鲁翠华考生由于当时正处在怀孕期,未能完成体检程序,故暂缓公示。现该考生已经完成体检程序,体检合格,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招聘单位 | 准考证号 | 招聘岗位专业 |
1 | 鲁翠花 | 女 | 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12020200817 | 社会工作 |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向芜湖市人社局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3-3991159。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