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场监督和医疗卫生工作力量,合肥市蜀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见《合肥市蜀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报批核准、聘用。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9:00至4月1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3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7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缴费后,考生于于4月15日至4月17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参考资料,总分100分,科目为《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1)《公共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计算机和语文知识等。
《医疗卫生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等。
(2)《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考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内容,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知识》考试科目见附件。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为4月18日(周六)上午:
上午:8:00~9:30 《公共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人事科(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705室,0551-65504469)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最后一名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社局、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
(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不入事业编制,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
1、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5191276(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1-65121007(合肥市蜀山区卫生局)
0551-65504469(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监督投诉电话:0551-65137993(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lzy.hfss.gov.cn)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蜀山区卫生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