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窗口单位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具体要求
(一)要求30-35周岁之间,女性,大专以上学历;
(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心理素质好;
(五)自愿以劳动派遣形式签订合同,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六)本市户口且本市有固定住所。
二、福利待遇
在派遣期间岗位工资1450元/月左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救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纳。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至1月9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已迁移至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9号(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现场报名。
(二)面试及技能测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用工单位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2、技能测试:由用工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岗位技能测试。
四、确定名单
聘用人员名单由用工单位确定,并负责录用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作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六、政审
政审由用工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意识等;应聘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可派人到应聘人员工作过的单位或有关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七、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前必须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岗位管理协议(含保密条款)。
八、上岗试用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单位对其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