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公告
2015-01-07 21:13: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具体条件如下:一、招聘职位及人数窗口单位辅助工作人员1名。二、具体要求(一)要求30-35周岁之间,女性,大专以上学历;(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三)政治思想

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窗口单位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具体要求

(一)要求30-35周岁之间,女性,大专以上学历;

(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心理素质好;

(五)自愿以劳动派遣形式签订合同,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六)本市户口且本市有固定住所。

二、福利待遇

在派遣期间岗位工资1450元/月左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救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纳。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至1月9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已迁移至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9号(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现场报名。

(二)面试及技能测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用工单位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2、技能测试:由用工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岗位技能测试。

四、确定名单

聘用人员名单由用工单位确定,并负责录用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作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六、政审

政审由用工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意识等;应聘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可派人到应聘人员工作过的单位或有关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七、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前必须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岗位管理协议(含保密条款)。

八、上岗试用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单位对其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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