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规划展示馆为市城乡规划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编外补充工作人员。根据《芜湖市事业单位编外补充人员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公告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3名(详见附件芜湖市规划展示馆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公告在芜湖人才网(www.whrs.gov.cn)、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ghj.wh.cn)上公布。
三、信息发布方式
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ghj.wh.cn)负责招聘公告、报名资格确认、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录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公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愿意履行岗位职责,承担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的不准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讲解员岗位只面试、不笔试;文秘、财务岗位只笔试、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地点:芜湖市人才市场2楼(渡春路13号)
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两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讲解员岗位的同时提供电子版个人生活全身照片1张(非艺术照)。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将于2014年12月16日在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布,请报名者及时查询,并按公布要求领取准考证。报名确认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
(二)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财务岗位考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和申论。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申论。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第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财务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中文岗位按申论成绩高低排序。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询。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模拟情境讲解方式。若出现第一名成绩相同的,则在第一名中加试面试。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订。
面试结束2日内在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因考察结果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
(六)聘用与相关待遇
所聘人员根据《芜湖市事业单位编外补充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和劳务派遣。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按我市事业单位编制外补充人员相关规定计发工资待遇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社部门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芜湖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3821410(芜湖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3-3821397(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监察室)
上述电话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