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绩溪县房地产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14年绩溪县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详见《2014年绩溪县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2014年绩溪县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1月30 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住建委党委的领导下,由县房地产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组(简称招聘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绩溪县住建委网(http://www.ahjxzjw.gov.cn/main/index.php )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住建委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 8 日至12月12日 。
2、报名地点:绩溪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洪院敏、邓文明 。
联系电话:0563-8165599、8162425(工作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集中报名方式。
4、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4年绩溪县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如有相关资质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报名人数不足3:1的,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120分)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总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 12 月 20 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聘用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请于2014年 12 月 18 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与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若相同,则以客观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依照此法。
3、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结果均在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聘用人员。
合格人员聘用后,应服从用人单位管理,1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县房管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房管局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每月工资1800元,并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五、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回避制度,被聘用人员如与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由县住建委纪检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 8165599、 8162425
监督举报电话: 8152902(住建委)、 8160059(房管局)
附件1:2014年绩溪县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14年绩溪县房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绩溪县房地产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4年11月30日